交换生项目 (长期项目)
申请资格
- 在我校学习1年以上,取得至少32个学分(预定)的学生
- 插班生在校学习1学期以上/外国学生从第6学期开始可以申请
- 达到国外大学要求的公认语言成绩单最低
选拔标准 (总分100分)
- 全学年平均成绩 (40%)以申请学分(包括F)为基准评分
- 语言成绩(30%) 用公认语言成绩替代(英语,日语),华语圈将进行专门测试
- 面试成绩(30%)不参加面试者按不合格处理
派遣大学及选拔人员
每学期初在国际交流中心网站上公告(分别设定了华语圈,英语,日语等语言地区)
海外地区研究
申请资格
- 在我校学习的学生(预定毕业者,研究生,休学生除外)
选拔标准
- 全学年平均成绩 (100%)以申请学分(包括F)为基准评分
派遣大学及选拔人员
- 每学期初在国际交流中心网站上公告(分别设定了华语圈,英语,日语等语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