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是指因故不能继续学业而暂停学习一段时间。
普通休学
对于新生、重新入学生和插班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准休学,除非入伍、因病需住院治疗4周以上(须由大学附属医院或综合医院开具诊断书)或随同前往国外的公共机关、企业工作的父母滞留海外6个月以上。
- 申请时间及流程
- 总学时的1/4以前
- 在“仁荷门户系统 - 学务管理 - 学籍 - 学籍网上申请 -(申请类别)普通休学”申请后,经学院批准即可完成休学手续。
- 可以在“学籍网上申请 –申请记录查询 – 普通休学”查询处理情况。
- 总学时的1/4以后休学(已缴纳的注册费作废,总学时的3/4以后不能申请普通休学)
到所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 填写并提交普通休学申请表(学院行政办公室提供) → 领取《休学确认书》。
- 总学时的1/4以前
- 休学时间
- 休学次数无限制。但休学期满后希望继续休学时,需办理休学延长手续。
(与第一次普通休学流程相同,在门户网站直接申请)
※制度调整提前通知:自2020学年开始连续休学最多4个学期(2年)(入伍休学、到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休学不计入休学限制时间,因育儿、疾病、创业、备考等原因休学则按照另行规定执行)。
例)自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连续休学4个学期(2年)的,2022学年第一学期不允许休学。
- 休学次数无限制。但休学期满后希望继续休学时,需办理休学延长手续。
- 当前学期已办理休学手续学生的休学取消申请
- 须到学院行政办公室填写《休学取消申请表》(总学时的1/4以后不能取消休学)
(即使完成选课并缴纳注册费,也不能自动复学)
- 须到学院行政办公室填写《休学取消申请表》(总学时的1/4以后不能取消休学)
- 注册费处理
- 总学时的1/4以前申请普通休学:已缴纳的注册费将作为复学学期的注册费。
- 总学时的1/4以后申请普通休学:已缴纳的注册费不予退还或替代,全额作废。
- 注意事项
- 休学生在该学期不准毕业,望学生注意(不得以休学生身份听小学期的课程后直接毕业)。
- 如有未还图书、租借未还的无线网卡,请务必归还,否则不予办理休学手续。
- 分期付款申请者的普通休学申请及注册费处理
- 申请当前学期分期支付注册费的学生,在总学时的1/4以前申请普通休学时,到财务组取消分期付款申请后,方可在网上申请普通休学(取消之前不能在网上申请)。
- 普通休学时的注册费处理
- 总学时的1/4以前申请普通休学:退还分期支付的注册费,不作为复学学期的注册费
(入伍休学者则以总学时的3/4为准)。 - 总学时的1/4以后申请普通休学:此前支付的分期付款不予退还或替代,全额作废。
- 总学时的1/4以前申请普通休学:退还分期支付的注册费,不作为复学学期的注册费
相关规定
- 校规: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校规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关于休学和复学的内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