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注册费,以获得在校学习的资格,正规注册不足8个学期(建筑学专业10个学期)者,不具备毕业资格(提前毕业的学生除外)。
常规注册
- 注册时间:注册费缴纳通知单上所注明的缴费期限及缴费地点
- 第一学期:2月末(规定时间)
- 第二学期:8月末(规定时间)
- 注册流程
- 新生及复学生
在仁荷门户网站上打印注册费缴纳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虚拟帐户或指定银行缴纳学费。 - 重新入学生
到学务组领取注册费缴纳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组缴费(含重新入学费),没有按期注册的,将取消其重新入学资格。 - 奖学金获得者
收到注册费缴纳通知单的奖学金获得者的注册流程与其他在校生相同,持奖学金证书的学生须到财务组缴纳注册费。
- 新生及复学生
部分课程注册
必须完成正规注册4个学期以上,在休学期满前提前复学的学生若希望修读部分课程,按申请的学分缴纳注册费后方可选课。
但部分课程注册不计入毕业所要求的8个学期(建筑学专业10个学期,医学系8个学期)的正规注册。
但部分课程注册不计入毕业所要求的8个学期(建筑学专业10个学期,医学系8个学期)的正规注册。
- 注册时间及流程
选课期间申请部分课程注册(最多15学分)→ 在“仁荷门户系统-学务管理-注册-部分注册申请”申请部分注册(超出正规学期的学生无需另行申请)→ 在补充注册期间,进入仁荷门户系统打印注册费缴纳通知单后,通过虚拟帐户或指定银行缴纳注册费。 - 部分注册对象
- 注册并修完至少4个正规学期的学生
- 在休学期满前提前复学的学生(提前复学学生的身份只在提前复学的那个学期有效)
- 按选课学分计算的部分注册金额
- 选课学分乘以所在学部(系)或专业相应学期学费的1/18(最多15学分)
- 选课总学分超过15学分时,须缴纳全额学费。
- 部分课程注册选课学分与部分课程注册金额之间出现差异时
- 如果所选学分超出选课学分相应的注册金额,根据《选课规定》第四条(申请科目无效),按公共选修、专业选修、专业必修、公共必修课程顺序依次做无效处理。
- 缴纳部分课程注册费后,无法再进行选课(可以改选相同学分的课程)。
- 注意事项
- 部分注册不计入学习年限(正规注册)。
- 学生注册至少8个正规学期(建筑学10个学期、医学8个学期)方可毕业。
- 休学生缴纳注册费之前,不予办理复学手续。
- 申请部分课程注册的学生在相应学期无法申请普通休学。
休学生的注册费处理
- 普通休学生
- 总学时的1/4以前休学:已缴纳注册费将作为复学学期的注册费
- 总学时的1/4以后休学:已缴纳的注册费作废
- 总学时的3/4以后:不准申请普通休学
- 入伍休学生
- 总学时的3/4以前入伍休学:已缴纳的注册费将作为复学学期的注册费
- 总学时的3/4以后入伍休学:被视为已修读完该学期(已缴纳的注册费作废)
注意事项
- 未在限期内注册或未提交休学申请的学生将被自动开除。
- 重新入学的学生须得到入学批准后缴纳注册费。
相关规定
- 校规: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 校规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