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学习主修专业以外,希望对其他学科进行深入了解的学生可以选择辅修。
报名资格
第三学期开始报名。
报名流程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且希望辅修的学生,可在1月末、7月末的申请期间(具体日程表日后公布)进入“仁荷门户系统 – 学务管理 – 学籍 - 学籍网上申请 -(申请类别)辅修”申请。
选拔
- 由辅修开设系(学部)制定选拔标准,并自主选拔和公布。
- 根据各专业听课人数、教学条件、教学能力等,可适当限制辅修招收人数。
修读认定
辅修开设系(学部)所指定的课程中修完21学分以上,则在学籍簿上记载辅修修读信息,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
辅修中途放弃
- 拟中途放弃辅修时,在1月末、7月末的申请期间(具体日程日后公布)进入“仁荷门户系统 – 学务管理 – 学籍 - 学籍网上申请 -(申请类别)辅修”申请放弃辅修。
- 当学期应届毕业生拟放弃辅修时,需填写《辅修放弃申请表》,经辅修开设系(学部)主任批准后交至教务处学务组。
不合格处理
- 申请辅修的学生在毕业学期之前未能修满学分时,已修完的辅修课程转换为公共选修,取消其辅修资格。
- 申请辅修的学生被开除(包括自愿退学)时,则自动放弃修读的辅修,无需另行办理手续。
因修读辅修申请延期毕业
符合主修专业的毕业要求,但为修读辅修拟延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日一个月前向所在专业办公室提交《
延期毕业申请表》(下载)(未提交延期申请表,按主修专业自动作毕业处理)。
相关规定
- 校规:第三十一条
- 校规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 辅修相关规定